2025/1/22 2025/11/14

签证服务

【2025年修订版】什么是日本經營管理簽證 ? 解释获得该签证的要求、程序、必要文件和续签提示

经营管理签证是外国人在日本以公司经营者或管理者身份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在留资格。然而,随着2025年10月16日的法律修订,其申请条件被前所未有地严格化,网络上的许多信息已过时。

请放心,本文将从“什么是经营管理签证”这一基础问题入手,结合资本金3000万日元、经营经验等新的申请条件,全面讲解申请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续签要点,并由长期协助众多签证申请的专业人士以清晰且详尽的方式为您解读。

✓ 在日本创办企业或在现有企业担任中长期经理或行政人员时,需要申请商务管理签证。

✓ 作为 “永住者”、“日本国民的配偶或其他亲属”、“永住者的配偶或其他亲属 ”或 “永住者 ”的外国人,无需获得工商管理签证即可经营公司。

✓ 因2025年10月16日的法改正,取得条件大幅从严:①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日元;②雇用至少1名全职员工;③须有经专业人士确认的商业计划书;④具备3年以上经营经验或硕士以上学位;⑤具备日语能力。上述均为必备要件。

✓ 作为管理者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原则上也需要符合与创业者相同的上述条件。

✓ 一家公司的多名外籍董事不一定都有资格申请商业管理签证。

✓ 商务/管理签证的首次停留期为一年,如果在延长停留期时符合要求,则可延长三年或五年。

✓ 在更新经营管理签证时,除了考察事业的稳定性之外,对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的适当缴纳情况,以及申请人在日本的居住记录,也将比以往更加严格地审查。

读完本文后,您将清楚了解在新制度下经营管理签证的整体框架,从而能够自信地迈出在日本成为企业经营者的第一步。

目录 [展示]

1.【2025年10月16日实施】日本经营管理签证修订后的申请条件

2025年10月16日,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条件被大幅度严格化。这体现了日本希望吸引拥有更高素质和稳定经营基础的企业经营者。主要变更如下:

  • 提高资本金要求
    500万日元以上 → 3000万日元以上
  • 雇佣义务化
    (取消与资本金要求的选择制)→ 必须雇佣至少1名全职员工
  • 设立经营者的经历与学历要求
    必须具备“3年以上经营或管理经验”“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位”
  • 新增日语能力要求
    申请人或全职员工之一必须具备日语能力考试N2以上水平
  • 新增商业计划书专家确认义务
    商业计划书必须经由中小企业诊断师、公认会计师或税务师之一确认

今后,想要申请经营管理签证的人,需要以满足这些新的高门槛为前提,做好充分而周密的准备。

2.什么是日本經營管理簽證(在留资格为 “管理/行政”)?

经营管理签证(在留资格 “经营/行政”)是在日本经营企业和从事行政工作的在留资格,属于工作签证的一种。 以前称为 “投资经营签证”,现在更名为 “经营管理签证”,因为即使与外国资本没有关系,也可以申请并获得该签证。

日本人和永住者可以担任代表董事或董事,以便在日本管理公司,但外国人根据其在留资格,可以担任董事,但不能因其在日本的活动而获得报酬。 但是,如果他们获得商务/管理签证,就可以在日本进行中长期逗留,并担任公司经理,如代表董事、董事、分公司经理、工厂经理和总经理。

2-1.日本經營管理簽證允许您做什么

外国人可以获得商业管理签证,从而可以

  • 在日本开办和管理企业或参与管理此类企业的活动
  • 参与管理已在日本运营的企业或从事此类企业的管理活动
  • 代表在日本经营企业的人在日本经营企业或从事此类企业的管理活动

从事管理的活动是指作为代表董事、董事和其他高级职员的活动,如决定与企业经营有关的重要事项和执行业务。 企业管理活动是指作为公司经理的活动,如分公司经理、工厂经理或总经理。 工商管理签证适用于此类管理和行政活动。

外国人不仅必须投资 3000 万美元以上,而且其本人必须参与企业的管理或行政工作

作为获得商业管理签证的一项要求,您必须从事企业的管理或行政工作。 仅仅投入资金还不足以获得商业管理签证。

对企业的性质没有限制。 只要是在日本合法经营的业务,就可以是贸易、IT 相关、制造、餐饮、二手车销售等。

最常见的要求之一是外国人成立一家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购买不动产并将其作为租赁业务进行管理。 进行租赁管理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只管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的公司不被视为拥有稳定和持续的业务。 为了将租赁管理转变为一项业务,如果没有商业计划书,则无法获得商业管理签证,而商业计划书将导致业务规模被认定为具有商业规模

2-2.有些签证允许在没有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的情况下进行公司管理

作为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 ”或 “永住者 ”的外国人,与日本人一样工作不受限制,无需经营管理签证即可经营公司。

但是,持有 “技术/人文/国际业务”、“技术”、“留学 ”或 “探亲 ”等签证的外国人,如果不打算经营企业或管理公司,则不能在日本经营公司或从事管理活动。 此外,即使您持短期逗留签证来日本,您可以进行的活动也仅限于商务谈判、合同、会议、业务联系等。

虽然近年来允许外国公民即使不在日本居住也可以注册成立公司,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否注册成立公司和能否留在日本担任公司经理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当持 “技术、人文或国际服务 ”签证的外国人因晋升而成为经理时

持有 “技术、人文知识或国际业务 ”签证(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企业中担任职员时,如 果因晋升等原因成为经理或管理人员,应将其签证资格变更为商务签证。 不过,在实践中,并不要求立即转为商务签证,在目前的 “技术、人文或国际服务 ”签 证身份到期时转为商务签证也是可以接受的。

3. 【2025年10月修订】设立公司并取得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的五大条件

由于2025年10月16日制度的修订,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条件被从根本上重新审查,并大幅收紧。无论是准备创业的经营者,还是在现有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管理者,原则上都必须满足以下五项新的要求。

3-1. 要求1:事业规模(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上且至少雇佣1名全职员工)

为了体现事业的稳定性,标准被大幅提高。以前只需满足“资本金500万日元”或“雇佣2名全职员工”其中之一即可,但在新制度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3000万日元以上的资本金或出资总额
  • 至少雇佣1名全职员工

3000万日元以上的资本金或出资总额

在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关于3000万日元资本金的筹备过程,也就是资金“来源”,将会受到严格审查。必须明确证明资金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形式上的资金准备,也就是所谓的“摆账资金”,是不会被接受的。以下将说明不同资金筹措方式下的具体注意事项及所需证明文件。

如果是自己积攒资本金的情况

如果是由本人自行积攒资本金的情况,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该资金来源于合法收入的文件。其中包括工资单、银行交易记录、预扣税单、报税申报表等,这些文件用于证明资金筹备的全过程。此外,如果是通过出售不动产等资产来准备资本金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

从国外汇款时的证明

如果资本金是从海外汇入日本的,需要保存完整的汇款记录,并明确说明资金的汇款方式。由于从海外汇款时可能会被扣除手续费,按照汇款当时的汇率计算后,到账金额有时可能不足500万日元。因此,建议汇款金额应高于500万日元,并务必保留银行的汇款凭证和交易明细。

如果是将现金携带入境日本的情况

当携带超过100万日元的现金入境日本时,必须在海关进行申报。若未履行此手续,可能会引发法律问题。申报时提交的文件是证明资本金合法携带入境的重要资料。

来自亲属或朋友的借款

如果从家人或朋友处借用资金作为资本金,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该交易实际发生的文件。借款合同(须贴有印花税票)、转账明细、银行交易记录等,都是证明借款属于合法资金往来的凭证。此外,如果是向父母借款,还需要提供父母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留学生创业

当留学生以获得经营管理签证为目标而创业时,关于资本金来源的审查会特别严格。由于留学签证原则上不允许工作,即使是在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工作的收入,也不会被认可为资本金。因此,必须证明资金来自父母等家人的资助。为此,需要提供如父母汇款记录等明确的资金来源凭证与证明文件。

雇佣至少1名全职员工

此处所称的“全职员工”,仅限于日本人、特别永住者,或持有“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等无工作限制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持有其他工作签证的外国人不包含在内,因此在招聘人员时需特别注意。

必须直接雇佣全职员工

所谓“全职员工”,是指为执行公司业务而持续设立的员工,需明确其职务与责任,并根据职务设定相应的薪资。工作形式方面,必须在每周5天以上、每周工作时间30小时以上的固定工作计划下进行,因此兼职人员不属于此范围。此外,雇佣形式原则上必须为直接雇佣,通过在籍出向、派遣或外包形式工作的人员,不被认定为全职员工。

雇佣员工时,必须为其加入社会保险等制度,并严格遵守劳动相关法律

在雇佣员工开展业务时,必须为其加入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此外,还需准备与员工签订的雇佣合同,并接受审查以确认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等,确保未违反劳动相关法律。

店铺类业务除经营者本人外,还需要配备员工

由于经营管理签证的目的在于从事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因此在店铺中从事接待或烹饪等业务时,只能作为临时的辅助性工作进行,而不能以接待或烹饪为主要活动。因此,若经营店铺类业务,除了外国人经营者本人之外,还必须配备在现场从事劳动的接待人员或厨房员工。员工可以是日本人,也可以是外国人,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兼职都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店铺运营必须具备现场工作人员。

3-2. 要求2:确保独立的营业场所

必须确保用于开展业务的实体办公场所。这一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原则上不再允许将住所与营业场所合二为一。虚拟办公室或任何人都可使用的共享办公空间的公共区域也不被认可。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拥有一个可专注于业务活动、区隔明确的独立空间。

必须在日本国内设立营业场所

在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必须以公司名义在日本国内设立具有实际业务活动的实体营业场所。
作为营业场所的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 经济活动应在单一经营主体下,于固定地点(即独立区划)内进行。
  • 货物及服务的生产或提供,应具备人员与设备,并持续性地开展。

该营业场所的定义依据日本总务省制定的《日本标准产业分类一般原则》第2项中对“营业场所”的定义。

虚拟办公室不被认可

在创业初期,许多人希望通过使用虚拟办公室来降低固定成本,但若要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必须符合前述营业场所的要求。仅在接待处接听电话或代收信件、并无实际经营活动的虚拟办公室,不会被视为合格的营业场所。

即便是租赁办公室或共享办公室,如果仅使用所有会员均可自由出入的公共区域,也不被认可。必须拥有一个独立的区划空间,用于实际开展业务,各房间需有明确的分隔如果仅以简单的隔板分开空间,也不会被承认。

此外,营业场所内至少应配备电话、传真机、电脑、复印机等基本设备。在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也需通过附上照片来证明这些设备的存在。

租赁物业的合同应以公司名义签订,且租赁用途必须为营业用

在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中,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并将使用目的明确为营业用、店铺或办公室等商业用途。若使用目的登记为住宅用途,可能会被拒签。由于经营管理签证要求持续开展经营活动,因此不允许以按月计的短期租赁形式签约,或使用可轻易移动、处置的流动摊位等场所。

办公室的面积必须与业务内容及雇佣员工人数相匹配

关于办公室的面积,必须根据公司的业务内容以及计划雇佣的员工人数来确定适当的规模。
如果经营制造业、培训机构或从事二手汽车贸易等业务,除了办公场所外,还需要确保有材料存放区、教室或车辆存放区等空间。
此外,若计划雇佣多名员工,也必须预留足够的工作空间,以保证员工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3-3. 要求3:由专业人士确认的可行性商业计划

虽然证明事业稳定性与持续性的商业计划书依旧是关键文件,但为确保计划的可信度,新的审查机制已被引入。提交的商业计划书必须经由中小企业诊断师、公认会计师或税务师等经营领域的专业人士审核,并确认其内容具体且具备可行性。这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制定计划的能力,还必须呈交能令专业人士信服、基于客观数据且结构严谨的计划书。

必须能够证明事业的合法性、稳定性与持续性

申请经营管理签证的事业,必须是合法经营、并具有稳定性及持续性的业务。
为此,需要制作能够说明这些内容的事业计划书,并提交至入国管理局。

事业的合法性(或称:业务的正当性)

如果在日本国内可以合法开展该业务,那么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外国人同样可以开设餐饮店、贸易公司等业务,经营范围没有限制。
但需要确保原材料或商品的采购与销售渠道合法合规;若经营需许可的行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营业许可(若在申请签证时尚未取得,也需能明确说明将确保取得);若雇佣员工,则必须加入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制度。
也就是说,事业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是经营管理签证审查中极为重要的要求。

事业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在日本国内,如果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缺乏稳定持续经营的前景,将无法获得经营管理签证
要证明即将开展的事业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必须提交一份具备可行性的事业计划书。
该计划书应包含市场分析、竞争分析、销售与财务计划、营销策略等,有助于事业成功的具体且具有战略性的预测内容,并且不仅限于一年的短期计划,还需涵盖约三年的中长期规划。
此外,还应写明商品的采购渠道与销售路径、人脉关系、独特的经营诀窍,以及经营者自身的商业经验等,以证明事业在未来能够持续产生利润并维持运营。

从事事业经营活动

所谓“从事业务经营”,是指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人本人必须亲自参与公司经营。具体而言,就是担任具有决策与执行权的代表董事或董事,实际履行业务执行及管理职能,作为公司管理层成员开展活动

若经营管理签证申请人本人出资3000万日元以上,并担任代表董事,此类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实质上从事经营”。
但若申请人虽有出资,却未担任董事职务,而是让第三方担任代表董事,或虽出资但仅取得无表决权股份并仅担任董事职务等情况,则很可能不会被视为“实际从事经营”。

此外,3000万日元的资金规模要求,并非规定申请人必须个人出资满3000万日元。然而,在审查过程中,入管局会综合考虑申请人出资金额的占比、投资资金的来源及整体事业情况等因素,以判断申请人是否亲自参与并实际经营公司。

3-4. 要求4:经营者本人经历或学历

为客观证明申请人作为经营者的资质,必须符合以下任一项要求。

在事业经营或管理方面具有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这包括担任社长、董事、部长等职务的经验。在“特定活动”在留资格下进行的创业准备期间,也可以计入这三年的经验。

与经营管理或申请事业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

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与即将开展的业务相关领域的博士、硕士或专业学位(例如:从事IT业务则为信息科学硕士)。在海外大学取得的同等学位也被认可。

3-5. 要件5:一定程度的日语能力

为了证明能够在日本顺利开展业务,申请人本人或所雇用的全职员工之一,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日语能力,这已被新增为必备要求。

“相当程度的日语能力”的具体标准

除日本人或特别永住者以外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通过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及独立行政法人国际交流基金实施的日语能力考试(JLPT)N2以上
  • 在公益财团法人日本汉字能力检定协会实施的 BJT 商务日语能力测试中取得 400 分以上
  • 作为中长期在留者在日本居住 20 年以上
  • 毕业于日本的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
  • 完成日本义务教育并毕业于高中

这一要求不需要由申请人本人满足,由所雇用的全职员工满足也可以。此外,为满足日语能力要求而计算的“全职员工”中,也包括持有其他工作在留资格(如“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的外国员工。

4.外国人以个人事业形式在日本创业并申请经营管理签证的情况

有些人可能会想着“先不设立公司,而是先以个人事业主的身份开始做生意”。从法律上来说,外国人以个人事业主身份创业并取得经营管理签证这一点,在新制度下依然是可能的。
但是,由于2025年10月16日的法改正,个人事业主要满足签证条件在现实中变得极其困难。下面将会在与设立公司方式进行对比的基础上,对其中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4-1. 最大障碍:3000万日元的“事业投入资本”

在新制度下,事业规模的要求被提高至 3000 万日元以上。
而这“3000 万日元”的含义,在公司设立与个人事业主之间有着非常大的差异。

设立公司(株式会社・合同会社)的情况

只要“实缴资本金额”或“出资总额”达到 3000 万日元即可满足要求。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公司银行账户中作为注册资本存有 3000 万日元,即可符合条件。

个人事业主的情况

由于个人事业主没有“资本金”这一概念,因此将以“为开展业务所投入的一切费用总额”作为判断标准。
具体来说,需要证明以下各项费用的合计达到 3000 万日元以上。

  • 事业场所取得费用:保证金、礼金、中介费、1 年房租等
  • 雇用员工的薪资:1 年的薪资支付总额等
  • 设备投资费用:购买业务所需的机器、电脑、家具器材等

也就是说,公司只需将 3000 万日元存入银行账户即可,而个人事业主则必须实际为事业支出和投资这 3000 万日元,并对每一项费用逐一进行证明。
这无疑是一项非常高的门槛。

4-2. 必须雇用至少一名全职员工

在旧制度下,只要准备 500 万日元的资本金,就不需要雇用员工。然而在新制度中,除了需要 3000 万日元的事业规模之外,还被强制要求雇用至少 1 名全职员工。
这些全职员工仅限于日本人、永住者等身份,且必须在事业开始时就持续雇用,并持续支付薪资。
对于个人事业主而言,这一固定成本的负担非常沉重。

4-3. 其他个人事业主也必须满足的严格要求

在满足以上两项要求的同时,当然还必须符合所有其他新的要求。

确保独立的事业场所

原则上不允许将住所兼作办公室。

由专业人员确认的事业计划书

需要提交由中小企业诊断师等专业人士出具“具备可行性”认可的事业计划书。

经营者的经历・学历

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经营经验,或相关领域的硕士以上学位。

日语能力

申请人本人或所雇用的全职员工之一,必须具备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 N2 以上的日语能力。

4-4. 若以取得签证为目标,设立公司才是现实的选择

综合以上因素,在新制度下,外国人以个人事业主身份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在理论上虽非不可能,但在现实中几乎难以实现。
与设立公司相比,证明实际将 3000 万日元投入事业的繁琐程序,以及持续雇用全职员工所带来的长期负担,都要大得多。

为了稳妥取得在日本作为经营者活动所必需的签证,设立株式会社或合同会社并准备 3000 万日元的注册资本,是最现实且最合理的方式。

5.一家公司中有两名以上外国人申请经营管理签证的情况

如果一家公司由几个外国人共同成立,并且所有外国人都是董事,那么他们都能获得商业管理签证吗?

总之,并非所有外国人都能获得企业管理签证,即使有几名外国人担任董事。

如果不止一名外国人担任负责人,则需要进行审查,以确定企业规模、业务量、销售额和员工人数是否足以满足多名负责人的要求,以及根据其负责业务的性质,每名外国负责人是否被认定为 “管理或控制企业的人员”,从而获得企业管理签证。

根据审查结果,主要活动不被视为企业管理或行政的外国公民不能获得企业管理签证。

几种外国公民获得商务管理签证的要求如下。

  • 考虑到企业的规模和工作量,每个外国人参与企业管理或行政的合理理由
  • 明确规定每个外国人在企业管理或行政方面的工作性质
  • 每名外国人在企业的管理或行政工作中获得报酬

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每个外国人投资超过 3000 万日元,也并非所有外国人都能获 得企业管理签证。 如果由于企业规模的原因,预计只有部分外国人能够获得签证,那么其他外国人应考虑其他签证,如 “技术、人文或国际服务 ”或 “公司内部调动”。

以下是出入境管理机构公布的一些获批案例,其中两名或两名以上外国人因共同管理一家企业而获得企业管理签证。

请查看以下链接。

参考:两名或两名以上外国人共同管理企业的企业管理签证审批案例(出入境和居留管理机构)。

6. 获得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的程序

要在成立公司(开办企业)后获得商务和管理签证,程序如下。

  1. 决定公司的基本事项
  2. 准备公司印章
  3. 准备公司章程,并由公证人对章程进行认证
  4. 缴纳资本
  5. 申请公司注册并提交开业通知
  6. 申请商业管理签证

如果您没有创办企业,而是以现有公司董事的身份获得商业和管理签证,程序如下

  1. 准备申请商务和管理签证的材料
  2. 申请商务管理签证

7. 日本經營管理簽證 申请所需文件【2025年修订版】

因2025年10月的法律修订,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需提交的文件发生了大幅变更与增补。以下将以一般的新设事业(类别3・4)为例,重点说明新增加的必要文件。

7-1. 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的基本文件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表
  • 护照
  • 照片(4cm×3cm)
  • 回邮信封

7-2. 证明公司业务内容的文件

  • 事业计划书(须经中小企业诊断师、公认会计师或税务师等专业人士评估,内容包括 3 年收支计划、主要客户、销售方式等)
  • 公司登记事项证明书(若尚未完成登记,则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等)
  • 公司简介(公司名称、沿革、董事、组织结构、业务内容〔含主要客户及交易实绩〕)※可用官网“公司概要”页面的打印件替代
  • 最近一年度的决算文件复印件(如参与现有业务等情况)
  • 证明事业场所存在的资料(租赁合同、办公室平面图、照片、自有物业则为登记事项证明书等)
  • 董事薪酬决议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薪酬参考:月 20 万日元以上)
  • 工资支付事务所设立申报(须有税务署受理印)
  • 法人设立相关申报资料(须有税务署受理印)等

7-3. 为证明新要求所需的追加文件

用于明确事业规模的资料

  • 关于全职员工的文件:员工工资支付相关文件、住民票、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书等。
  • 关于注册资本的文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登记事项证明书、能够证明资本来源的文件等。

用于明确申请人经历的资料

  • 以学历证明时:经营管理或业务相关领域的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证明书。
  • 以职业经历证明时:记载活动内容及期间的履历表,以及能够证明该经历的在职证明等资料。

用于明确日语能力的资料

  • 通过考试证明:JLPT N2 等合格证或成绩证明书。
  • 通过学历证明:日本大学等教育机构的毕业证明书。
  • 通过员工的语言能力证明时,也需要提交该员工的住民票以及工资支付相关文件等。

需要许可或批准的业务情况下

  • 提交能够证明许可或批准取得状况的许可证等复印件。

将这些文件无误地准备齐全,并客观证明事业的可行性以及申请人自身的资格,是取得签证的关键。

参考资料:出入境管理局网站

我们就如何为外国人设立公司或办理签证以及所需的条件提供建议。 如需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120-85-0457 無料相談受付:365日9:00~21:00

8. 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限与续签

商务和管理签证有不同的逗留期限:3 个月、4 个月、6 个月、1 年、3 年和 5 年。 基本上,逗留期限根据申请内容而定,但通常定为一年。 商务管理签证的续签期限通常也是一年。 不过,根据企业情况、经理人的在留资格和企业规模,也有可能续签两到三年。

为期 4 个月的经营管理签证(创业签证)适用于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企业家在抵达日本后进行开业筹备活动。 在抵达日本的四个月内,可完成营业所和公司注册,之后可续签签证。

8-1.【重要】现有签证持有者须知!关于续签时的过渡措施

2025年10月16日的制度改革主要针对首次申请者,但也会对已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人员在续签申请时产生较大影响。不过,为了减轻突然变更带来的影响,政府设置了为期 3 年的过渡措施,请放心。

施行后 3 年内(截至 2028 年 10 月 16 日)的续签申请

从施行日起满 3 年的日期(即 2028 年 10 月 16 日)之前提出的续签申请,将适用特别处理。
在此期间内,即使尚未完全符合新的许可标准(例如 3000 万日元资本金、雇用 1 名全职员工等),也不会立即被视为不合格。移民局会综合考虑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是否有望达到新标准等因素来判断是否予以续签。
不过,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被要求提交由中小企业诊断师等专业人士进行事业评估的相关文件。

経過措置終了後(2028年10月17日以降)的续签申请

施行日起满 3 年之后的续签申请,原则上必须符合新的许可标准。
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设有例外。即使无法满足新标准,仍有可能获准续签

  • 经营状况良好
  • 适当履行法人税等的纳税义务
  • 在下次续签前有望满足新标准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移民局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在留状况,有可能予以续签。
这一处理方式同样适用于以“高度専門職1号ハ”(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前提的类别)在日居留的人员。
目前持有“经营・管理”签证从事事业的申请人,应在这 3 年的过渡期间内,按照计划逐步准备,使自身事业能够达到新的标准。

8-2. 将在留期限提升为 3 年的小技巧

即使最初获批的经营・管理签证在留期限为 1 年以下,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续签时有可能获得 3 年 的在留期限。

  • 如实并按时办理住所变更、工作单位变更等入管法规定的各项届报
  • 有计划在日本停留超过 1 年
  • 若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家长,孩子需就读于义务教育学校(含国际学校等)
  • 就职单位为上市公司或地方公共团体等稳定机构
  •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在留期限即使达到 3 年以上也要注意!永住权申请的新必备条件

当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达到 3 年以上时,开始考虑申请永住权的人会大幅增加。取得永住权后,将不再需要更新在留资格,并且在日本的活动将不再受到限制,因此具有巨大的优势。
然而,由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的法改正,永住权申请规则发生了极其重要的变化,仅仅在留期间达到 3 年以上这一点,已经不足以申请永住权。

在新规则之下,在申请永住许可时,申请人的公司必须已经完全符合修法后新的许可标准(例如:3000 万日元的资本金、雇用 1 名全职员工等),这一点被作为新的必备条件。
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正式发布,自施行日起,如果不符合修法后的许可标准,将不再承认从“经营・管理”签证以及以其为前提的“高度专业职”签证申请永住许可。

也就是说,即使经营・管理签证持有人拥有 3 年或 5 年的在留期间,如果其公司仍停留在旧标准(例如资本金 500 万日元等),通往永住权的道路依然是关闭的。

如果希望长期在日本停留,从事经营活动,最终以取得永住为目标,那么不仅需要将在留期间更新到 3 年以上,更需要从长远角度出发,通过有计划的经营,使自己的事业本身逐步符合新的许可标准。

8-3. 将在留期限提升为5年的小技巧

续签商务或管理签证时,以下条件可允许将逗留期限延长至五年

  • 已按入管法的要求,完成住所变更、工作单位变更等必要的申报
  • 计划在日本停留超过3年
  • 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的父母,其孩子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包括国际学校等)
  • 工作单位为上市公司、地方公共团体等稳定的机构,或者持有经营管理签证3年的在留资格,并持续从事符合经营管理签证要求的活动达5年以上
  • 经营状况稳定

请注意,如果您已经拥有永久居留签证,则无需商务和管理签证即可成为商务经理。 此外,您在日本的活动也不会受到限制。

8-4.延长逗留期限时应检查的事项

在办理延长逗留期限手续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 能够证明事业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 没有税金拖欠或受到刑事处罚
  • 已完全履行各类公租公课(税金、社会保险费等)的缴纳义务
  • 在日本国内具有实际的活动状况(需注意长期离境)

业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非常重要

如果您正在考虑更新您的企业管理签证(“经营和管理 ”居留资格),您需要特别注意您企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移民与居留办公室对此尤为重视。 主要标准如下。

企业有销售额吗

公司是否资不抵债(净资产是否为正)? 公司是否缴纳公司税、企业税、居民税和其他税款? 在根据财务状况续签企业管理签证时,会对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进行仔细评估。

检查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由外国人经营的日本公司(或日本分公司)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对于签证续签非常重要。 这些文件决定了企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即使一年(第一个任期)的财务状况出现亏损,也不一定意味着不能续签。 特别是,根据业务模式的不同,公司在成立后的第一个财政年度出现亏损的情况很常见。 因此,居留办公室会根据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对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但是,如果公司连续两届都没有毛利润,或连续两届都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则往往会被判定为无法持续经营。 如果这些情况长期存在,则可能预示着严重的商业危机,从而使签证难以延期。

通常情况下,经营・管理签证的续签期限为 1 年。
但是,如果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以上持续实现盈余决算,也有可能获批 3 年的签证期限。
在作出这一判断时,入管局会对经营者的经历、在留状况、企业的规模以及经营内容等进行综合考量。

董事会代表的薪酬

在对企业管理签证进行续签评估时,还要考虑管理者自身管理的财务稳定性。 因此,为降低成本,代表的行政薪酬不应定得过低。 建议确保每月约 20 万日元。

无欠税或刑事犯罪

续签签证时,履行包括纳税在内的各种官方义务也至关重要。 重要的是要确保您已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居民税。 此外,在续签签证时,是否有犯罪前科也是考虑因素之一。

出入境管理局在更新签证时非常重视申请人的可信度。 因此,如果有犯罪前科,其可信度就会被认为很低,签证续签可能会有困难。

完全履行各类公租公课(税金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义务

在进行签证续签时,是否适当地履行了包括纳税在内的各项公共义务,将比以往更加严格地被审查。无论是作为个人应缴纳的税款,还是作为公司应承担的以下各项费用,都必须确保不存在任何疏漏或拖延,这一点是必不可少的。

劳动保险的适用情
  • 是否已正确办理雇用保险的参保资格取得手续
  • 是否已足额、准确缴纳雇用保险费
  • 是否已办理工伤保险的适用手续
社会保险的适用情况
  • 是否已正确办理健康保险及厚生年金保险的参保资格取得手续
  • 是否已正确、足额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
国税・地方税的缴纳状况
  • 对于法人的情况
    源泉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法人居民税、法人事业税等
  • 于个人事业主的情况
    源泉所得税、申报所得税、消费税、个人居民税、个人事业税等

如果这些缴纳义务中有哪怕一项被怠慢,入管局可能会认定事业运营缺乏可信度,从而成为签证更新不获许可的重大原因。

在日本国内具有实际活动(需注意长期离境)

经营・管理签证是在日本从事事业经营与管理活动所需的在留资格。
因此,如果在在留期间内无正当理由长期离开日本,可能会被视为「在日本没有实际活动」,从而导致在留期间更新不被认可的可能性。

作为更新的前提条件,必须确保经营活动的据点位于日本,且申请人确实在日本居住,并以经营者身份实际从事相关活动。

9. 摘要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结合 2025 年 10 月的法改正,对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需要了解的要点进行了说明。内容总结如下:

✓ 在日本创办企业或在现有企业担任中长期经理或行政人员时,需要申请商务管理签证。

✓ 作为 “永住者”、“日本国民的配偶或其他亲属”、“永住者的配偶或其他亲属 ”或 “永住者 ”的外国人,无需获得工商管理签证即可经营公司。

✓ 因2025年10月16日的法改正,取得条件大幅从严:①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日元;②雇用至少1名全职员工;③须有经专业人士确认的商业计划书;④具备3年以上经营经验或硕士以上学位;⑤具备日语能力。上述均为必备要件。

✓ 作为管理者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原则上也需要符合与创业者相同的上述条件。

✓ 一家公司的多名外籍董事不一定都有资格申请商业管理签证。

✓ 商务/管理签证的首次停留期为一年,如果在延长停留期时符合要求,则可延长三年或五年。

✓ 在更新经营管理签证时,除了考察事业的稳定性之外,对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的适当缴纳情况,以及申请人在日本的居住记录,也将比以往更加严格地审查。

即使在没有经营管理签证的情况下,本身也可以设立公司,但是,若要作为经营者在日本中长期停留并领取报酬从事活动,则必须持有经营管理签证(或永住者等其他适当的在留资格)。
此次法律修订之后,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变成了一项门槛极高的手续,被限定在仅有充足资金实力、明确的经营实绩以及具有高度可行性的事业计划的极少数经营者当中。由于手续大幅复杂化,且所要求的证明水准也随之提高,因此在以取得该签证为目标时,强烈建议尽早咨询专业人士,并有策略地推进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我们

0120-85-0457 無料相談受付:365日9:00~21:00

文章监督

斎藤 竜(Ryo Saito)

代表司法书士兼行政书士

斎藤 竜(Ryo Saito)

拥有超过5000例咨询经验和10年以上实务经验的司法书记员。
涉及海外继承、商业法律、合同书撰写、合规建议等广泛领域。近年来,经常处理其中一方当事人居住在海外的国际继承案件,积极应对。

【主要业绩】
每年协助办理超过100件公司设立、不动产及法人登记业务。
为来自美国、中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外国客户提供不动产交易及创业支持。
在IT、餐饮、贸易、咨询等多个行业领域,拥有丰富的公司设立经验。

作为一名司法书士和行政书士,我们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从公司设立的登记手续、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到后续的董事变更和增资等,我们都能全程为您提供支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

電話番号 0120-85-0457 お問い合わ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