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13
2026/2/26
签证服务
【2025年新政】日本经营管理签证人数指南|必须雇佣员工吗?共同经营的人数上限是多少?
“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必须雇佣员工吗?”
“共同经营者是否也都能取得签证?”
对于目标在日本创业的外国经营者来说,关于“人数”的限制要求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过去,日本曾执行“出资500万日元以上即可无需雇佣员工”的规定,但随着2025年10月16日法案的正式修订,这一规则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本文的核心要点如下:
| ✓ 2025年10月16日法案修订,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条件大幅收紧。
✓ 【最重要】除了资本金需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外,还新增了“必须雇佣1名以上常勤职员”的强制性要求。 ✓ 对于餐饮店等店铺型事业,除了上述的1名管理类职员外,还需要额外雇佣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 ✓ 一家公司申请多名经营管理签证虽然可行,但前提是每位经营者都必须满足个人资质(如3年以上经营经验等),且必须证明事业规模的合理性,其门槛极高。 ✓ 预计今后,未能满足这些新增的严苛条件将成为申请被拒(不许可)的主要原因。 |
1.目前持有日本經營管理签证的人數有多少?【最新统计】
截至2024年6月底,持有日本經營管理签证的人數共計39,616人。其中,来自亚洲地区的持有人数为37,005人,占总数的93.4%;其中中国出身者为20,551人,占比为51.9%。过去10年间每年6月持有經營管理签证的人数变化如下所示。

自2015年起,經營管理签证持有者人數的增加,主要受到《出入国管理法》修订的重大影响。修订前,该签证被称为“投资·经营签证”,外国人在未居住于日本的情况下,难以完成公司注册和银行账户的开设。
然而,自2015年4月起修订后,对于尚未完成公司设立或办公场所准备等手续的申请者,在“经营·管理”在留资格下,首先可获批4个月的在留期限。只要提供公司章程和注册资本的证明,便可在入境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此,签证的申请门槛有所降低,持有人数得以增加。
尽管疫情期间出现了一定的下滑,目前整体呈现回升趋势。日本政府也在推进支持外国创业者的政策,包括放宽申请条件等,整体签证申请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不过,虚假申请或形式化取得等问题仍然存在,审查标准的重新审视也成为当前的课题。
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外国人统计(原注册外国人统计) 在留外国人统计
2.取得日本经营管理签证,必须满足“雇佣1名以上常勤职员”及“具备日语能力”的要求。
根据2025年10月16日的法案修订,取得日本经营管理签证除了需要满足事业规模(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上)外,还新增了“雇佣常勤职员”和“具备一定的日语能力”这两项必须满足的“人身资质要件”。这意味着,仅凭经营者一人、且不具备日语能力的情况下,将无法再取得该签证。
2-1. 必备条件①:必须雇佣1名以上常勤职员
在旧制度下,申请人只需满足“资本金500万日元以上”或“雇佣2名以上常勤职员”中的任意一项即可。因此在多数案例中,即使不雇佣员工也能成功取得签证。
然而在新制度下,这种“二选一”的模式已被废止。除了必须满足“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上”这一条件外,还新增了“必须雇佣1名以上常勤职员”的强制性要求。
注意“常勤职员”的具体定义
符合此项雇佣义务的“常勤职员”,仅限于满足以下任意条件的候选人:
- 日本人
- 特别永住者
-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住者”
注意: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不能计入这1名常勤职员的名额内。
2-2. 必备条件②:具备一定的日语能力
为了证明具备在日本国内顺利运营事业的能力,新规强制要求申请人本人或其雇佣的常勤职员中,至少有一方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日语能力。
“相当程度的日语能力”的具体标准
这在国际标准中被定义为“相当于 B2 级或以上”,具体需要通过证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来体现:
- 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并取得 N2 或以上的认定。
- 在 BJT 商务日语能力考试中取得 400 分或以上。
- 作为中长期在留者,在日本居住满 20 年或以上。
- 毕业于日本的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
- 完成日本的义务教育并从高中毕业。
由谁来满足要求(日语能力及雇佣要求)
这项日语能力要求并不一定非要由申请人本人满足,由其雇佣的常勤职员满足亦可。
极其重要的一点是:在满足“日语能力要求”方面所指的“常勤职员”,与要求①中的“雇佣义务对象”不同,它也包括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其他工作签证的外国人。
因此,即便是像IT企业或贸易业这样以往仅凭经营者一人即可创业的行业,在新制度下,也必须雇佣至少1名常勤职员,并且必须证明申请人本人或其职员中至少有一方具备一定水平以上的日语能力,否则将无法取得签证。
3.一家公司最多可以为多少人申请日本經營管理签证?【共同经营者的人数】
虽然经营管理签证在法律上并没有人数上限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家公司一人”是标准的审查印象。然而,根据事业规模和业务内容的不同,也存在允许多名申请者的情况,若为多人申请,则需详细证明其合理性。
以下将说明多人申请的条件以及实际被批准的案例。
3-1.一家公司有多名人员申请日本經營管理签证时的申请条件
经营管理签证原则上是由企业或事务所的代表人,如经营者或分公司负责人等取得的,通常是一家公司对应一名申请人。不过,如果企业规模较大,判断为由一人难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被允许多人获得签证。
此类情况下所需满足的主要条件如下。
- 需具备基于事业规模和业务量等方面,合理需要多名经营·管理人员的理由
- 每位人员的业务内容须有明确区分
- 每人都需获得适当的报酬
随着法案的修订,多名经营者同时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门槛进一步提高。除了需要证明事业规模具有合理性外,每一位提出申请的经营者还必须首先满足以下严苛的“个人资质要求”。
- 拥有3年以上的业务经营或管理经验,或者拥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申请人本人或其职员中)具备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测试 N2 级或以上的日语能力。
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客观数据证明:所有共同经营者均拥有充分的经营经验,且事业规模已大到确实需要多名经营者共同参与。此外,还要求每一位申请人必须在其负责的业务领域内,实际承担经营决策及业务执行等职能。
除非完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否则多名经营者同时取得签证将非常困难。因此,在推进申请流程时,建议咨询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并谨慎确认各项要求。
3-2.一家公司中有多名人员申请日本經營管理签证并获批准的案例
以下将引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许可·不许可案例”,介绍经营管理签证申请被批准的实际案例。
【重要提示】以下介绍的案例是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在2025年10月法案修订前公布的。虽然关于“多名经营者必要性”的基本逻辑具有参考价值,但这些案例中的申请人并不一定满足当前最新的个人资质要求(如3年以上经营经验等)。在提出新制度下的多名经营者签证申请时,应当预见到审查标准将比这些案例更加严苛。
【案例1】
外国籍的A与B各自出资500万日元,设立了一家经营进口杂货的日本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日元,以下称为“X公司”)。A精通与海外的进出口业务及通关手续,B则擅长于进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库存管理以及会计业务。A主要负责国际交易业务,B则负责商品管理及财务,两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X公司的经营方针。报酬则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从公司收益中进行分配。
【案例2】
外国籍的C与D分别出资600万日元和800万日元,设立了一家在日本国内从事运输服务的公司Y社,注册资本为1,400万日元。Y社事先划分了负责区域,C与D各自负责自己区域的业务运营。公司的整体经营方针由C和D协商决定,报酬则按照各自的出资金额,从公司收益中进行分配。
【案例3】
外国籍的E与F利用国家战略特别区域内的外国人创业活动促进项目,致力于在日本创业。两人分别出资800万日元和200万日元,计划设立一家专注于数字营销领域、从事专业教育与培训业务的公司Z社,注册资本为1,000万日元。E将凭借过去的创业经验及人才培养实绩,担任CEO兼首席培训师;F则利用其在营销行业多年的经验,作为首席营销官共同经营该公司。
4.【新政】取得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究竟需要雇佣“多少人”?
随着法案的修订,原则上已经不再存在“无需雇佣员工”的情况。现在的核心问题在于,“最低需要雇佣多少人”。
4-1. 最低1名是刚需(适用于所有行业)
如前所述,不论从事何种行业,在所有的经营管理签证申请中,雇佣至少1名常勤职员已成为强制性义务。这是新制度下的最低门槛。
4-2. 需要满足“最低1名+现场工作人员”的情况
在餐饮店、美容院、按摩店、零售店等现场操作对业务运营至关重要的行业中,除了上述至少1名常勤职员外,还要求额外雇佣用于维持现场运营的工作人员。
这是因为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经营者,被要求必须专心从事“经营与管理”工作,而不被允许主要从事烹饪或接客等现场体力劳动。如果未能确保与计划书中记载的店铺规模、座位数、营业时间相匹配的员工人数(包括兼职人员等),则会被判定为事业可行性较低,从而大大增加不予批签(不许可)的可能性。
5.其他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的许可条件
随着2025年10月16日法案的修订,经营管理签证的人境许可标准(即获得签证的最低条件)变得更加严格。特别是关于“人数”方面的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新标准,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主要条件。
5-1. 事业规模(注册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上 且 雇佣1名以上常勤职员)
关于事业规模的标准发生了最大的变化。旧制度中“出资500万日元或雇佣2名常勤职员”的二选一制度已被废止,现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注册资本金或出资总额达到 3,000 万日元或以上
- 雇佣 1 名或以上常勤职员
这里所指的“常勤职员”,仅限于日本人、特别永住者,或持有“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等就业不受限制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也就是说,为了证明事业规模,除了经营者本人以外,现在义务性地要求必须至少雇佣 1 名员工。
5-2. 确保独立的经营场所(事业所)
必须确保有用于开展业务的物理据点。这一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原则上不再允许住宅与事业所(办公室)兼用。必须确保有一个能够专心从事事业活动、且有明确区域划分的独立空间。
5-3. 经过专业人士认可的事业计划书
现在已新增一项强制性义务:证明事业稳定性和持续性的“事业计划书”,必须接受中小企业诊断士、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等经营专家的确认。该计划书必须具备高度的客观性,并获得专家这类第三方机构“具有可行性”的认可。
6.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申请及续签被拒(不许可)的原因
在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或续签过程中,不仅要满足形式上的条件,申请内容的实质也会被严格审查。常见的被拒原因包括:证明资料不充分、对事业的持续性或盈利能力存在疑虑、申请人自身的适应性或品行存在问题等。
下面将具体介绍几种典型的不予批准案例及其背景。
6-1. 申请人举证不充分
导致经营管理签证申请被拒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举证资料不充分。仅提交出入境在留管理局规定的文件是不够的,申请人还必须亲自证明自己符合各项条件。
例如,若无法通过银行存折等明确说明资本金的来源,或因事业计划内容不明确而无法证明事业可持续性,或者无法通过租赁合同与照片等充分证明办公室的实际存在等情况,都会导致申请被拒。此外,如果提交的资料不完整,或内容存在矛盾、虚假嫌疑,也可能被拒签。
这些举证责任全部由申请人承担。不仅要提交要求的文件,还需主动准备能客观说明事业实际情况与正当性的材料,并进行清晰的说明,这一点至关重要。
6-2.事業計画が不十分・安定性や継続性が認められない
在经营管理签证的审查中,事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是重要的判断标准。其中,事业计划书是评估的核心内容,若其内容不充分,将大大增加被拒签的风险。
如果销售额或资金计划缺乏说服力,依据不明确,事业的可行性就会受到质疑。因此,必须明确展示商业模式的实际情况、盈利能力、成本结构以及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申请人需将销售预测、市场调研、竞争分析、损益计划等内容具体且现实地构成,并制作出让审查官易于理解的事业计划书。
6-3. 被认定为缺乏经营者适应性或品行不良
在经营管理签证的审查中,申请人作为经营者的适应性以及品行是重要的判断标准。主要的不予批准原因包括:过去有刑事处罚记录、违反纳税义务、未加入社会保险、在从事资格外活动中超时工作、有虚假申请记录等。这些情况将被视为“品行不良”,在审查中将极为不利。
此外,若申请人缺乏经营经验或对所属行业的知识不足,或被认定未实际参与经营管理工作,也有很高的可能性被拒签。再者,若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等必要行政手续,也会被质疑事业的可靠性。
为避免这些风险,申请人应活用在相同行业的工作经验或所持资格,明确展现自身作为经营者的适应性。必要时,也可聘请经验丰富的员工来协助经营。从“信赖性”与“适应性”两个角度做好充分准备是关键。
6-4. 未能正确理解法案修订后的“过渡措施(过渡期政策)”
2025年10月16日的法案修订主要针对新申请者设定了严苛标准,但同时也与已经持有经营管理签证在留的现有经营者息息相关。虽然为了缓解这一变化带来的冲击而设立了为期3年的“过渡措施”,但如果误解了其中的内容,仍有可能导致未来的续签(更新)不予批签。
过渡期内(至2028年10月16日为止)的续签被拒(不许可)风险
在此期间,即使未满足新标准(如3,000万日元资本金等),也不会立即导致不予批签。但在审查时,除了当前的经营状况外,还会综合考量“未来是否有望满足新标准”。
因此,仅仅维持业务现状是不够的。如果在申请续签时,无法展示出旨在符合新标准的具体改善计划或业务的未来发展潜力,则可能被判定为“无望达成”,从而面临被拒签(不许可)的风险。
过渡期结束后(2028年10月17日以后)的续签被拒(不许可)风险
在此日期之后的续签申请,原则上要求必须符合新的许可标准。如果不满足该标准,其本身就将成为导致不予批签(不许可)的直接理由。
虽然政策也提到,作为例外情况,如果经营状况良好、纳税记录规范,且有望在下次续签前满足新标准,则仍有获批的可能性。但这终究只是“例外措施”。如果在三年的过渡期内未做任何准备,也未努力去符合新标准,那么续签被拒(不许可)的可能性可以说极高。
7.摘要
本文对经营管理签证中有关人员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说明。内容总结如下:
本次文章的要点如下:
| ✓ 2025年10月16日法案修订,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条件大幅收紧。
✓ 【最重要】除了资本金需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外,还新增了“必须雇佣1名以上常勤职员”的强制性要求。 ✓ 对于餐饮店等店铺型事业,除了上述的1名管理类职员外,还需要额外雇佣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 ✓ 一家公司申请多名经营管理签证虽然可行,但前提是每位经营者都必须满足个人资质(如3年以上经营经验等),且必须证明事业规模的合理性,其门槛极高。 ✓ 预计今后,未能满足这些新增的严苛条件将成为申请被拒(不许可)的主要原因。 |
在取得经营管理签证时,现在已强制要求必须雇佣至少1名常勤职员,且注册资本金需达到3,000万日元或以上。此外,若同一家公司有多人同时申请经营管理签证,则必须明确各人根据其职责和业务划分的必要性,且每位经营者均需具备3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或相关学位。
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准确把握申请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是不可或缺的。需满足关于营业场所、资金及人力方面的要求,并根据不同类别准备相应的资料。为了顺利在日本启动事业,建议有计划地推进各项申请手续。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感到困难,建议咨询具有专业知识的行政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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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司法书士兼行政书士
斎藤 竜(Ryo Sa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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