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22 2025/7/22

签证服务

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的健康保险加入义务是什么?手续、对签证更新的影响全面解析

对于在日本设立公司、获得经营管理签证并开展业务的外籍创业者而言,理解并正确加入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与商业计划本身同等重要的经营课题。无论国籍,法律规定所有在日本运营的法人都必须加入社会保险。

履行这一义务不仅是单纯的合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您在日业务的连续性,以及最为关键的——经营管理签证能否成功续签。近年来,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审查签证续签时,越来越严格地审核纳税及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公共义务的履行情况。

因此,外国经营者的目标不应仅仅是获得一次签证。真正的目标在于通过遵守法律法规,积累清白的经营记录,从而建立一个稳定且可持续的在留资格。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妥善加入社会保险并诚信缴纳保费。在将来申请永住许可等更稳定的在留资格时,这一记录也是极其重要的评估因素。

成立公司后的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根据日本法律,株式会社或合同公司,即便只有社长一人,也属于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的强制参保单位。这与个体经营者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有所不同。

与签证更新直接相关的重要性:妥善加入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是经营管理签证更新审查中最重要的项目之一。拖欠保险费可能直接导致签证更新被拒。

健康保险与厚生年金保险必须一同加入:对于法人来说,社会保险中的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不允许只单独加入其中一项。

保险费基于经营者报酬计算:社会保险费并非根据公司利润,而是根据社长的经营者报酬金额计算,由公司和社长个人各承担一半。在设定经营者报酬时,需要慎重考虑公司的资金周转、个人生活费以及签证更新的要求。

手续须在公司成立后5天内办理:完成公司成立登记后,必须在5天内向管辖的年金事务所提交社会保险的新参保申请和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请务必严格遵守此期限。

建议咨询专家:复杂的社会保险手续可以委托给行政书士或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家办理。这样可以确保手续准确、迅速地完成,从而降低签证更新的风险。

本文将从专家视角,为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外国经营者,详细解析其所面临的、以健康保险为首的复杂社会保险制度——从参保的法律依据、具体的办理手续、保险费的计算方法,直至对最为重要的签证更新所产生的影响。

1.结论:持有日本经营管理签证的社长,参加健康保险是一项“法定义务”。

对于许多外国经营者最初的疑问——“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公司,也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吗?”,答案非常明确:“是的,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日本法律,像股份有限公司或合同公司这样的“法人”,即便是只有社长一人的公司(一人社长),也被规定为社会保险的“强制适用事业所”。这是因为,社长本人也被视为该法人的员工。

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强制要求加入的是“公司的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及厚生年金保险)”。这与个体经营者或无业人员所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是完全不同的制度。只要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原则上就没有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选择。

这种根本性的误解,源于将个人立场与法人立场相混淆。在公司成立的瞬间,就诞生了一个独立于经营者个人之外的、名为“法人”的法律人格。加入社会保险的义务,正是施加于这个“法人”的。而从该法人领取董事薪酬的社长,在社会保险制度上便成为该法人的“被保险人(即员工)”。因此,这就形成了由作为雇主的“法人”,来为其员工“社长”办理社会保险的格局。

国民健康保险,是为那些无法加入此类公司保险(被雇者保险)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人群而设的制度。一旦成立了法人,社长就成为被雇者保险的适用对象,因此不能再继续参加国民健康保险。

此外,公司的社会保险是“健康保险”与“厚生年金保险”相结合的一体化制度,不允许只加入其中一项。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社长,必须将这两者成套加入。

2.为什么重要?日本经营管理签证更新与社会保险的密切关系

如前所述,加入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义务,但为何这对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外国人尤为重要呢?原因在于,在签证的更新审查中,社会保险的加入和缴纳状况,是作为证明公司经营健全性的客观证据而受到高度重视的。

在申请更新经营管理签证时,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会要求提交公司的《薪资所得的预扣税票等法定调书合计表》。这份文件上,除了公司支付的薪资总额外,还会明确记载代扣的健康保险费和厚生年金保险费等金额,使社会保险的加入状况一目了然。此外,签证申请表本身也设有栏目,需要填写劳动保险中的“雇用保险”的适用事业所编号。

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指导方针中,明确规定了遵守劳动关系法规和社会保险关系法规是签证更新的必要条件。如果被认定未遵守这些法规,在更新审查中将被视为一个“负面因素”来评估。这实际上意味着,签证更新被拒的风险极高。

近年来,这种审查日趋严格。其背景在于,永住(永久居留)许可的申请审查对社会保险的加入记录盘查得更为严格,这一趋势也波及到了包括经营管理签证在内的其他在留资格的审查。

移民审查官并非仅仅将社会保险的加入和缴纳状况视为一个简单的法规遵守检查项。它更是衡量该事业的稳定性、持续性以及经营者守法精神的一个重要指标。

从审查官的角度来看,未缴纳或未加入社会保险强烈暗示了以下几点之一:

  • 经营不稳定:公司没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来履行基本的公共义务。
  • 缺乏业务实体:很可能是一个没有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
  • 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有意地无视或轻视日本的法律。

以上任何一点,都足以构成导致签证更新不被批准的重大隐患。反过来说,每月按时、无延迟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事实,与金融机构的交易记录、向税务局的申报文件一样,是证明“这家公司有实际业务、经营稳定,且经营者尊重日本规则”的最强有力的客观证据之一。它已超越了单纯支付保险费的行为,而是向政府机关证明自身事业可靠性的重要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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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本经营管理签证需加入的公共保险整体概览

日本公司所涉及的公共保险制度,大致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两大类。对于持有经营管理签证并成立了公司的社长来说,具体应该加入哪种保险,取决于其是否雇有员工。

3-1. 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介护保险)

这是对公司法人社长而言最基本的保险制度。

  • 健康保险:为非因工导致的疾病或受伤提供治疗费用保障的医疗保险。
  • 厚生年金保险:保障老年生活的公共养老金制度。
  • 介护保险:40岁至64岁的人士需要加入,为将来需要护理服务时提供费用保障。

这几项保险是捆绑在一起的,对于公司法人,即使只有社长一人也必须加入。办理手续的窗口主要是管辖公司所在地的年金事务所。

3-2. 劳动保险(劳灾保险、雇用保险)

这一类别的保险,只有在雇佣了哪怕一名员工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加入的义务。对于只有社长一人的公司,则无需加入。

  • 劳灾保险(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为员工因工或在通勤途中受伤、生病、甚至死亡时提供保障的保险。小时工、兼职等非全日制员工也属于参保对象。办理窗口是“劳动基准监督署”。
  • 雇用保险:为员工失业时提供生活保障及再就业支持的保险。在雇佣了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每周规定劳动时间在20小时以上)的员工时,必须为其加入。办理窗口是“Hello Work”(公共职业安定所)。

下表对这些保险的关系进行了总结。

保险种类 “一人社长”公司 雇有员工的公司
社会保险
健康保险 义务 义务
厚生年金 义务 义务
介护保险(40~64岁) 义务 义务
劳动保险
劳灾保险 不适用 义务
雇用保险 不适用 义务(当雇有适用员工时)

如本表所示,无论公司形态如何,对于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社长来说,加入“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都是一项绝对的义务。

4. 最重要的比较:“公司健康保险” vs. “国民健康保险”

外国经营者最容易混淆的,就是“公司健康保险(社会保险)”与“国民健康保险”之间的区别。如前所述,成立了公司的社长有义务加入公司健康保险,但为什么不能是国民健康保险?清楚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对于加深对该制度的理解和接受至关重要。

公司的健康保险也被称为“被雇者保险”,是公司雇佣的员工(包括社长)所加入的制度。另一方面,国民健康保险是以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等未能加入其他公共医疗保险的地区居民为对象的制度。

下表总结了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

比较项目 公司健康保险(社会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
参保对象 公司的员工(包括董事、社长) 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等未加入“被雇者保险”的人士。
保费负担 公司与本人各负担一半(劳资折半) 由本人全额承担。
受抚养家属的规定 有。符合条件的家属(配偶、子女等)无需缴纳额外保费即可一同加入。 无。家庭成员需各自作为独立的被保险人参保,并按人数缴纳保险费。
伤病津贴 有。因非工伤的疾病或受伤而无法工作时,为其收入提供部分保障。
原则上无(部分地方政府也可能设有自己的独立制度)。
生育津贴 有。在休产假无法工作期间,为其收入提供部分保障。 无。

如本表所示,与国民健康保险相比,公司的健康保险有许多优势。

  • 减轻经济负担:由于公司会作为经费负担一半的保险费,个人从到手工资中实际负担的部分会更轻。
  • 家属保障如果配偶或子女的收入低于一定标准,他们便可以作为“受抚养家属”加入,无需缴纳额外保费,全家即可享受健康保险的保障,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优点。而在国民健康保险中,家庭成员越多,保费也会相应增加。
  • 完善的收入保障:万一因生病或受伤导致长期无法工作时,能够补偿部分薪资的“伤病津津贴”,是保护经营者本人生活的一道极其重要的安全网。这是国民健康保险所没有的、被雇者保险独有的丰厚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的健康保险不仅是一项法定义务,在保障内容方面也更为优越。重要的是,不要抱有“被强制加入”的消极印象,而应认识到,这是一个保护经营者自身及其家人生活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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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践篇】从公司成立到加入社会保险的全流程指南

在理解了理论之后,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办理流程。从成立公司到加入社会保险的整个过程,期限很短,且要求高度准确。

5-1. 步骤1:完成公司成立登记

一切都始于在法务局完成公司的成立登记。只有在该登记完成,并能获取到公司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即“登记簿誊本”)之后,才能开始办理社会保险的手续。

5-2. 步骤2:提交《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 新规适用申报》

这是公司成为社会保险适用单位的第一份申报文件。

  • 需提交文件:《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 新规适用申报》(新規適用届)
  • 附加文件
    ○ 公司法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发行后90天内的原件)
    ○ 《法人番号指定通知书》的复印件,或从国税厅法人番号公布网站上打印出的本公司信息页面
  • 提交地点:管辖公司所在地的年金事务所
  • 提交期限:从公司成立之日起5天内

5-3. 步骤3:提交《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 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

接下来,需要为社长本人(以及其他领取董事薪酬的董事或员工)办理作为被保险人加入的申报手续。

  • 需提交的文件:《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 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被保険者資格取得届)
  • 提交地点:年金事务所或事务中心
  • 提交期限:从符合被保险人资格之日(董事就任日或员工雇佣日)起5天内

在实际操作中,步骤2的《新规适用申报》和步骤3的《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通常会同时提交。

5-4. 步骤4:(如适用)提交《健康保险 被抚养人(异动)申报》

如果社长有需要抚养的家属,则需通过这份申报,为家属办理作为健康保险被抚养人的加入手续。

  • 需提交的文件:健康保险 被抚养人(异动)届
  • 提交地点:年金事务所或事务中心
  • 提交期限:从产生抚养事实起,原则上在5天内

被抚养人的主要认定条件:

  • 国内居住条件:原则上,作为被抚养人的家属必须在日本国内拥有住民票(居民登记)。根据2020年的法律修订,除了留学等极少数的例外情况,已无法将居住在海外的家属纳入抚养范围。这是外国经营者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
  • 收入条件:被抚养人的年收入需低于130万日元(若年满60岁或为残障人士,则需低于180万日元)。并且,在同住的情况下,其年收入需低于社长年收入的一半;在分居的情况下,其收入需低于社长汇寄的生活费金额。
  • 亲属关系条件:对象包括配偶、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父母、祖父母等直系长辈亲属。

“5天内”这一期限的重要性

虽然法律规定的提交期限为“5天内”,非常短暂,但即便万一延迟,也很少会被处以罚款或拒绝受理。然而,绝不应轻视这一期限。

如果手续办理延迟,就会在从前一家公司的健康保险退出、到加入新公司保险的这段时间里,产生“保险空白期”。从遵守法律的角度来看,为了填补这段空白期,就需要先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之后再立即切换到公司保险,整个手续会变得非常繁琐。

更为重要的是,这会影响到签证更新时审查官对您的印象。不遵守提交期限,有可能被视为经营者管理能力或守法意识薄弱。有时还可能被要求提交解释延迟原因的“理由书”,这可能会招来不必要的怀疑。

因此,最明智且风险最低的策略是:提前准备好所有文件,以便在公司登记完成后能立即提交,并在期限内完成所有手续。维持一份无间断的保险加入记录,是证明公司合规运营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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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险费是多少?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与案例分析

在理解了加入社会保险的义务之后,接下来关心的问题想必就是“具体的保险费究竟是多少?”。社会保险费并非根据公司的利润,而是根据社长个人领取的“董事薪酬”的金额来计算的。

6-1. 计算基础:“标准报酬月额”

社会保险费并非直接按照每月的董事薪酬本身,而是以一个叫做“标准报酬月额”的分类金额为基准进行计算。所谓“标准报酬月额”,是指将每月的报酬金额按一定的范围划分成的等级。例如,月报酬额在395,000日元至425,000日元之间的人,其“标准报酬月额”就属于“410,000日元”这一等级。通过使用这些等级,计算过程得以简化。

6-2. 计算公式与保险费率

基本的计算公式非常简单:

保险费 = 标准报酬月额 × 保险费率

以此公式计算出的总额,由公司和社长个人各负担一半(劳资折半)。

保险费率根据保险种类的不同而有所规定(以2025年度为例):

  • 健康保险费率:因都道府县而异。例如,在东京都(协会健保)的情况下,未满40岁的人士为9.91%。
  • 介护保险费率:适用于40岁至64岁的人士,在健康保险费率上额外加算。全国统一为1.59%。
  • 厚生年金保险费率:全国统一固定为18.3%。

案例分析:董事薪酬为40万日元时的保险费模拟计算

为了有一个具体的概念,我们来计算一下当公司位于东京都,且社长(未满40岁)的董事薪酬为每月40万日元时的保险费。

当月薪酬为40万日元时,根据“协会健保”的保险费额表,其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的“标准报酬月额”均适用“41万日元”这一等级。

保险种类 标准报酬月额 保险费率 保险费总额 个人负担金额
(折半后)
公司负担金额
(折半后)
健康保险 410,000日元 9.98% 40,918日元 20,459日元 20,459日元
厚生年金保险 410,000日元 18.300% 75,030日元 37,515日元 37,515日元
合计 115,948日元 57,974日元 57,974日元

在这个案例中,每月将从社长个人的到手工资中,代扣57,974日元作为社会保险费。同时,公司方面也需要负担相同金额的57,974日元,这笔费用将作为“法定福利费”计入公司经费。

这一模拟计算,在制定事业计划时的资金周转和人力成本预算方面,都非常重要。在决定董事薪酬的金额时,必须将这份社会保险费的负担考虑在内。

6-3. 最大的风险:拖欠保险费的后果与惩罚

对于持有签证的外国经营者而言,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与纳税并列的最重要的公共义务之一。万一拖欠这笔款项,其后果将非常严重,不仅可能动摇公司的存续,更可能动摇其在日本的生活根基。

财务惩罚与法律措施

一旦发生拖欠,首先会产生财务上的惩罚。

  • 产生滞纳金:从缴纳期限的次日起,到缴清之日为止,会根据天数加收高利率的滞纳金。拖欠时间越长,负担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 督促与催告:首先会收到“督促状”(催缴通知),如果仍未缴纳,则会收到警告措奇辞更强硬的“催告书”。
  • 财产调查与查封:如果持续无视催告,年金事务所将依法进行财产调查。之后,作为最严厉的措施,将会执行财产查封(即“滞纳处分”)。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拖欠税金或社会保险费的查封行为,与民间的债权回收不同,它无需经过法院许可,而是被赋予了“自力执行权”。也就是说,某天公司的银行账户可能会被突然冻结,应收账款或社长个人的薪水(董事薪酬)也可能被查封。

对签证更新的致命影响

相比财务上的惩罚,对外国经营者而言更为致命的,是其对签证更新的影响。如前所述,拖欠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会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出一个“不履行公共义务、不可信赖的经营者”的最糟糕信号。

在签证的更新审查中,社会保险的缴纳状况会同纳税证明一样受到严格审查。一旦存在拖欠的事实,无论理由如何,签证更新获批的可能性将趋近于零。这意味着事业将无法继续,也就是将失去在日本的生活根基。

日本的政府机构之间会就这些公共义务的信息进行联动共享。“虽然交了税但拖欠了社保”,或是与此相反的情况,会立刻被当局知晓。经营者必须将税务、社会保险、劳动保险等所有公共义务视为一个整体,并诚实地履行所有义务。必须牢牢记住:任何一项不履行,都会将整个在留资格置于危险之中。

7. 关于日本经营管理签证与健康保险的常见问题(FAQ)

Q1. 即使是只有社长一个人的公司,也真的必须加入社会保险吗?

A1. 是的,绝对必要。根据日本法律,像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公司这样的法人,无论员工人数多少,即便是只有社长一人,也属于必须强制加入社会保险的单位。社长作为从公司领取董事薪酬的“被保险人”,有义务在自己的公司加入社会保险。

Q2. 如果将董事薪酬设定为零,社会保险该怎么办?

A2. 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根据董事薪酬的金额计算的,如果薪酬为零,则没有计算保险费的基础,结果上不会产生保险费。但是,这是一个需要非常小心的策略。首先,在董事薪酬为零的情况下,社长个人则有义务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和国民年金。

但必须注意的是,在签证更新审查时,审查官会就“经营者如何维持生活?”、“事业是否真的在运营?”等有关生计维持能力的问题进行严格盘问。这会使人对事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产生疑问,从而导致签证更新不被批准的风险变得非常高。如果考虑采用这种方法,请务必咨询税务师或行政书士等专家。

Q3. 可以将在国外居住的家属,加入日本的健康保险作为受抚养人吗?

A3. 原则上不可以。根据2020年4月的法律修订,成为健康保险被抚养人的必要条件中,追加了“在日本国内拥有住址(国内居住条件)”这一项。虽然有极少数例外,例如在海外留学的学生等,但基本上无法将长期在海外生活的家属登记为被抚养人。

Q4. 什么是“社会保障协定”?它适用于我吗?

A4. 社会保障协定是为了防止在两国之间双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签订的国际协议。它主要适用于从海外母公司被临时派遣到日本分公司的“驻在员”等情况,他们通过继续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被免除加入日本的年金制度。如果您是在日本新成立的独立公司,那么您的身份并非“被派遣的驻在员”,而是根据日本法律成立的日本公司的经营者。因此,您通常不属于社会保障协定的适用对象,有义务加入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

Q5. 我为了取得签证而雇佣了员工。应该如何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

A5. 一旦雇佣了员工,经营者就有义务为他们加入社会保险。如果员工的每周规定劳动时间和每月规定工作天数达到全职员工的四分之三以上,原则上他们就属于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的参保对象。此外,只要雇佣了一名员工,公司就会成为劳动保险(劳灾保险、雇用保险)的适用单位,也必须办理相应的加入手续。如果疏于办理这些手续,在签证更新时将被视为严重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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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摘要

如本文所详述,对于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外国经营者而言,妥善加入并缴纳日本的社会保险,既是一项不可规避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持其在留资格的生命线。

最后,我们来再次确认几个最重要的要点。

成立公司后的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根据日本法律,株式会社或合同公司,即便只有社长一人,也属于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的强制参保单位。这与个体经营者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有所不同。

与签证更新直接相关的重要性:妥善加入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是经营管理签证更新审查中最重要的项目之一。拖欠保险费可能直接导致签证更新被拒。

健康保险与厚生年金保险必须一同加入:对于法人来说,社会保险中的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不允许只单独加入其中一项。

保险费基于经营者报酬计算:社会保险费并非根据公司利润,而是根据社长的经营者报酬金额计算,由公司和社长个人各承担一半。在设定经营者报酬时,需要慎重考虑公司的资金周转、个人生活费以及签证更新的要求。

手续须在公司成立后5天内办理:完成公司成立登记后,必须在5天内向管辖的年金事务所提交社会保险的新参保申请和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请务必严格遵守此期限。

建议咨询专家:复杂的社会保险手续可以委托给行政书士或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家办理。这样可以确保手续准确、迅速地完成,从而降低签证更新的风险。

这些手续由经营者本人亲自办理,也并非不可能。但是,对于不熟悉日本行政手续的人而言,尤其是在期限严格、且对签证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保险手续方面,一个微小的失误也可能发展成大问题。

因此,为了能安心地专注于公司经营,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行政书士或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家的支持。专家可以代为办理从准备必要文件到向年金事务所提交的全过程,确保手续准确、迅速地完成。委托专家所需的费用,如果考虑到因违规而失去签证的风险,那么这可以说是为确保事业稳定而进行的明智投资。请通过确实可靠的手续来巩固您的事业基础,稳步走上在日本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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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司法书士兼行政书士

斎藤 竜(Ryo Saito)

拥有超过5000例咨询经验和10年以上实务经验的司法书记员。
涉及海外继承、商业法律、合同书撰写、合规建议等广泛领域。近年来,经常处理其中一方当事人居住在海外的国际继承案件,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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