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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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服务
如何从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取得永住权?要件与所需材料解读
与日本人或持有永住权的外国人结婚的外国人可以取得配偶者签证。然而,若考虑今后持续在日本生活,获得永住许可并转换为永住者在留资格(永住者签证)具有更多优势。
本文要点如下:
| ✓永住权(永住者签证)是指外国人可在日本无限期居留的权利
✓永住者签证并非以“日本人/永住者配偶者”的身份为前提,而是以本人资格为基础的在留资格,因此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变化,都能维持稳定的在留身份 ✓从配偶者签证转为永住者签证,相较于从一般签证申请永住许可,门槛更低 ✓取得永住权需要满足多项要件,如家庭收入、居住/在留年限、良好品行以及履行各项义务等 ✓作为身元保证人的配偶者遵守并履行各项义务也同样重要 |
持有日本人或永住者(拥有永住权的外国人)配偶者签证的人在申请取得永住者签证时,相较于从一般签证转为永住者,条件更为宽松。本文将解读从配偶者签证变更为永住者签证的要件与优势。
1.什么是日本的永住权?
永住权是指外国人可以在日本无限期居留的权利。在就业方面没有职业或行业的限制,可以与日本人几乎同样地生活。取得永住权后,在留资格将变为“永住者”,该签证称为“永住者签证”。
对于持有永住权(永住者签证)的外国人,日本国内的活动不受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即便是一般工作签证不被允许的工作(如单纯作业、体力劳动、夜间娱乐业等)也可以从事。
但需要注意的是,国籍仍为原属国,作为在日本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对待。由于不具有日本国籍,因此没有选举权。因为永住者的在留期限为无限期,因此无需办理在留资格的更新手续
2.从日本的配偶者签证取得永住权的要件
要从日本人·永住者的配偶者签证切换为永住者签证,必须满足以下要件。下面介绍取得永住权所需的三项要件:
- 其永住被认定为符合日本利益(国益要件)
- 具备能够独立维持生计的资产或技能(独立生计要件)
- 未违反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素行善良要件)
但对于“日本人的配偶或子女”“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的情形,上述要件中仅适用“国益要件”。
2-1. 其永住被认定为符合日本利益(国益要件)
根据法务省《永住许可相关指南》(2023年12月1日修订),国益要件包括以下五点:
- 连续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但其中须以就劳资格(不含“技能实习”及“特定技能1号”)或居住资格连续居留5年以上。
- 未受过罚金刑、徒刑等刑罚。
- 依法适当履行纳税、公立年金与公立医疗保险保费的缴纳义务,以及《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所规定的申报等义务。
- 就当前所持在留资格,已获批并处于该资格可授予的最长期在留期间。
- 从公共卫生角度看,不存在可能造成危害的风险。
以下将就国益要件,说明从配偶者签证申请永住许可的具体要求与适用特例。
配偶者签证中的在留履历要件与特例
对于一般的签证/在留资格,原则上要求在日本的在留期间达到10年以上,其中最近5年以上须以“就劳资格(不含技能实习与特定技能1号)”或“居住资格(基于身分或地位、活动限制较少的在留资格)”居留。
另一方面,持有配偶者签证时,更容易满足上述要求。自配偶者签证转为永住者签证,存在在留期间的特例:
若实际同居的婚姻生活已持续3年以上,且并连续在日本居住满1年以上,即可申请永住许可。
也就是说,只要在国内外合计的婚姻存续期间达到3年以上,且在提出永住许可申请时已在日本连续居住满1年即可。
婚姻实态与境外出行
需要具备作为配偶在日本共同生活的实际状况;若处于分居且婚姻关系事实上未维持,则不被认可。除非分居有合理事由(如因单身赴任,且每月仍有数日共同生活),否则难以获批。此外,若一年内多次返回母国,年累计出境天数超过100~150天,或有超过3个月的中长期出境,获得永住许可也将较为困难。
即使没有配偶者签证,只要是配偶者也可适用特例
在法律身份上只要是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者,即可适用该特例。实际上并不要求持有“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或“永住者的配偶者”的在留资格。比如,虽然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在留资格在日本居留,但与日本人或永住者结婚的配偶者也属于该特例的适用对象。
罚金刑、徒刑等犯罪相关要件
除未受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外,还需注意交通违法,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20公里以上,以及明知故犯的违章行为。若日常品行不良,将难以获得永住许可。
如曾受过拘役、徒刑或罚金刑,须在刑罚消灭(依据《刑法》第34条之2)或缓刑期满之后,方可再次申请永住。若曾受罚金刑,自刑罚执行完毕起需满5年;若受过拘役或徒刑,则自刑期结束起需满10年。
履行公共义务的要件
如未缴纳应当支付的税费(如居民税、健康保险费、年金保险费等),将难以取得永住权。滞纳或延迟的记录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并非只要在申请时无问题就可以。居民税通常会追溯检查最近3年,年金保险费会追溯检查最近2年。没有像公司职员那样代扣代缴、需要自行纳税的自营业者,务必特别注意按时、足额缴纳。
在留期间相关要件
申请永住签证的条件之一,是配偶者签证的在留期间达到3年以上。原则上,申请永住权时应处于所持在留资格的最长期在留期间,但对于配偶者签证而言,即便不是最长的5年,只要为3年也可以申请。
如果目前持有的配偶者签证在留期限为1年,应当首先以取得在留期限为3年的配偶者签证为目标。
不会对公共卫生造成不良影响
指不存在公共卫生方面的问题,例如未感染传染病等。
2-2. 关于家庭收入的要件
从配偶者签证申请永住许可时,虽然不要求满足“独立生计要件”,但“家庭整体年收入是否稳定”仍是审查要点之一。即使配偶者本人无收入也不成问题,但若家庭整体无法确保在日本持续生活所需的收入,则从配偶者签证转为永住者签证将变得困难。
根据家庭人数与构成的不同,维持生活所需的收入金额也会不同,政府亦未公开取得永住者签证所需的家庭收入基准。与其说是金额本身,更重视的是该家庭是否拥有能够持续维持生活的稳定收入。
参考性的家庭收入标准
就审查实务而言,单身者通常需要年收入在300万日元以上。若有需要扶养的配偶或子女,每增加1名被扶养者,标准加算50万日元。比如,扶养妻子的情况下,年收入以350万日元以上为参考;扶养妻子与1名子女的情况下,以400万日元以上为参考。
由于这是“家庭总收入”的参考值,如果申请永住的外国人本身为主妇等无业不工作,只要其配偶的收入达到上述家庭收入参考标准,便可以提出永住许可申请。
若未达到该参考性的家庭年收入标准,被不许可的可能性将显著提高。
2-3. 关于身元保证人的要件
申请永住许可需要一名拥有稳定收入并已履行纳税等义务的身元保证人。
身元保证人须为日本人或持有永住权的外国人;在从配偶者签证切换为永住者签证的情形下,多数情况下由申请永住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其父母担任身元保证人。因此,外国人配偶及其父母也应当在日常中适当缴纳税款、健康保险费与年金保险费。
3.从日本的配偶者签证变更为永住者签证的四大优势
与以“日本人或永住者之配偶”这一身份为前提的在留资格(配偶者签证)不同,永住者签证是以申请者本人资格为基础的在留资格。若今后仍计划在日本长期生活,通过取得永住权并变更为永住者签证将带来多种优势。以下将详细说明。
3-1 在留期限变为无限期
配偶者签证设有在留期限,必须在期限内提交更新申请。但取得永住签证后,将不再设定在留期限,可无需办理更新手续而继续在日本居留。签证更新需要备齐材料并前往入管办理;不必再为更新申请的手续和期限操心,是一项重大优势。
即使成为永住者后,也需要更新在留卡
永住者的在留卡设有有效期限,需每7年更新一次(若永住者未满16岁,在留卡的有效期至其16岁生日为止)。自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起即可办理更新手续。
即便永住者在留卡的有效期已过,其在留资格本身并不会失效,不会被强制遣返,也无需回国。然而,在留卡将无法作为身份凭证使用,并因未随身携带有效在留卡而违反义务,构成非法滞在。因此,应每7年办理一次在留卡更新。
虽然必须更新在留卡,但只要在有效期内完成更新,不会像签证那样存在“不予许可”的风险。
3-2. 与配偶离婚、配偶去世后在留资格仍可保留
配偶者签证是以“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这一身份为前提的在留资格。因此,一旦与配偶离婚或配偶去世,该在留资格将不再存在。
然而,若取得永住者签证,则与是否为日本人配偶无关,仍可在日本居留。即使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也不会失去在留资格。因此,永住签证可谓无论情形如何都能在日本停留的稳定在留资格。
3-3. 无需变更国籍
取得永住者签证后,可在保持外国人身份的前提下在日本无限期居留。由于无需变更国籍,即使出现必须回国的情况,相关手续也更为顺畅。
另外,取得日本国籍称为“归化”。通过归化,除获得永住权外,还可获得选举权等与日本人同等的权利。但归化后必须放弃原本国籍,且在某些国家,恢复原国籍可能较为困难。基于多种考量,选择在不改变国籍的情况下取得永住者签证的人也并不少见。
3-4. 社会信用度提升
持有永住者签证可以提升社会信用度。许多金融机构在审查外国人贷款时,通常会确认是否能够在日本按期偿还,以及是否持有永住权。若为配偶者签证,办理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往往较为困难。
取得永住签证,意味着今后将持续在日本生活的证明,因此能够提升社会信用度。
4.从日本的配偶者签证申请永住许可与审查期间
希望取得永住许可的外国人,必须在现有配偶者签证的在留期间届满日前提出申请。
永住许可申请的审查期间约为4~6个月。
在其他签证(在留资格)中,只要在在留期限前被受理,即使结果尚未出来而在留期限已过,也可在特例期间内于在留期限后2个月内继续在日本停留。然而,永住许可申请不适用该特例期间,因此一旦配偶者签证的在留期限已过,便会构成非法滞在。为此,若在永住许可审查期间有可能超过在留期限,需在在留期限届满之日前,另行提交当前配偶者签证的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5.从日本的配偶者签证申请永住许可所需的材料
从日本人・永住者的配偶者签证申请永住许可所需材料如下:
- 永住许可申请书 1通
- 照片(纵4cm×横3cm)1张
- 配偶者的户籍誊本(全部事项证明书)1通 ※配偶者为日本人的情况
- 与配偶者的婚姻证明(证明申请人与配偶者身分关系的文件) 适用时提交 ※配偶者为外国人的情况
- 含申请人在内的全家(同一户)的住民票 1通
- 能证明申请人或负担申请人的人的职业之资料 ※
- 能证明最近(过去3年)申请人及负担申请人的所得与纳税状况之资料 ※
- 能证明申请人及负担申请人的公立年金与公立医疗保险保费缴纳状况之资料 ※
- 护照(旅券)或在留资格证明书(出示)
- 在留卡(出示)
- 与身元保证有关的资料 ※
- 了解书 1通
※用于证明职业的资料
公司等单位任职的情形:
- 在职证明 1 份
个体经营等的情形:
- 报税申报表(确定申告书)复印件 1 份
- 营业许可复印件(如有)1 份
其他情形:
- 与职业相关的说明书(格式不限)及其证明资料
※用于证明最近(过去3年)申请人及负担申请人的所得与纳税状况的资料
证明居民税缴纳状况的资料
- 最近3年的居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记载一年总所得与纳税状况)各1份
- 能证明最近3年按期缴纳居民税的资料(存折复印件、收据等)
用于确认国税缴纳状况的资料
- 与源泉所得税及复兴特别所得税、申报所得税及复兴特别所得税、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遗产税、赠与税有关的纳税证明书(其三)
其他
- 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同等资料),视情况提交
※用于证明申请人及负担申请人的公立年金与公立医疗保险保费缴纳状况的资料
能证明最近(过去2年)公立年金保费缴纳状况的资料
- 《年金定期便》(显示全期间年金记录信息的版本)
- 养老金网络(ねんきんネット)中的“各月年金记录”打印页面
- 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复印件)
用于证明最近(过去2年)公立医疗保险保费缴纳状况的资料
- 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复印件)
- 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复印件)
-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纳付证明书
- 国民健康保险费(税)收据(复印件)
※ 过去2年内曾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者,请提交该期间内的所有收据(复印件)。如提交困难,请提交载明理由的说明书。
申请人在申请时为社会保险适用事业所的事业主的情形:
-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费收据(复印件)
- 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书或社会保险费缴纳确认(申请)书(用于证明/确认是否存在未缴情况)
※与身元保证有关的资料
- 身元保证书 1通
- 能明示身元保证人身份信息的文件(如驾照复印件等)
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官网:永住许可申请1
6.摘要
本文解读了从日本人或定住者的配偶者签证转为永住者签证的优势,以及取得永住许可所需的要件。概括如下:
| ✓永住权(永住者签证)是指外国人可在日本无限期居留的权利
✓永住者签证并非以“日本人/永住者配偶者”的身份为前提,而是以本人资格为基础的在留资格,因此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变化,都能维持稳定的在留身份 ✓从配偶者签证转为永住者签证,相较于从一般签证申请永住许可,门槛更低 ✓取得永住权需要满足多项要件,如家庭收入、居住/在留年限、良好品行以及履行各项义务等 ✓作为身元保证人的配偶者遵守并履行各项义务也同样重要 |
从配偶者签证转为永住者签证有许多优势。然而,为此必须满足多项条件。请加深对相关条件的理解,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留意。
文章监督
代表司法书士兼行政书士
斎藤 竜(Ryo Sa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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