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17 2025/10/1

签证服务

在日本申请配偶者签证需要哪些条件?手续流程、所需材料全面解读

配偶者签证是指日本人或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的配偶可以申请的签证。获得后,可以在日本境内以配偶身份长期居留。

日本基于“配偶等身分”的签证,不仅适用于外国籍配偶,也适用于日本人、永住者的子女,因此被称为“配偶等签证”要获得配偶等签证,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并向入国管理局提交必要的文件。

本文的要点如下:

配偶者等签证分为“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和“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特別养子均可申请。

✓申请配偶者等签证,需要具备合法的婚姻或亲子等身份关系,并能以家庭形式维持生活。

✓获取配偶者等签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海外将配偶等召至日本(在留资格认定申请)另一种是已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将其在留资格变更为配偶者等签证(在留资格变更申请)。

✓外国籍配偶申请配偶者等签证时,需要提交结婚证明、生活费用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关系和维持生计的资料。

✓除了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外,提交一份“申请理由书”也是获得许可的重要关键。

本文总结了配偶者签证的概况、申请条件以及所需材料,并介绍了申请手续中的注意事项。

提前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文件,可以更顺利地取得签证。欢迎阅读。

目录 [展示]

1.什么是“配偶者等”签证

“配偶者等”签证是指可由以下人员取得的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子女、特别养子对应“日本人配偶者等”,以及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永住者)的配偶、子女、特别养子对应“永住者配偶者等”

  • 与日本人之间存在婚姻或亲子等身份关系的配偶、子女: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
  • 与拥有永住权的外国人(永住者)之间存在婚姻或亲子等身份关系的配偶、子女: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

也就是说,能够以配偶或子女等身份在日本停留的签证主要有上述两种。下文将作进一步说明。

1-1. 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的适用对象

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者等”),如名称中的“等”所示,不仅适用于日本人的配偶,也适用于日本人的子女以及日本人的特别养子。

配偶者

正如名称中带有“配偶”二字,必须与日本人之间已经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实婚姻关系或同性婚姻(即使在外国配偶本国法律中被承认)均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已经离婚或丧偶的情况,也不属于适用对象。

作为日本人的子女出生的人

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所生的子女,可以成为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即使父母未结婚,只要在出生时父母一方为日本人,也符合签证对象。

是否属于日本人子女的判断标准在于出生时。

若在出生时父母一方拥有日本国籍,即使之后父母放弃日本国籍并取得外国国籍,子女仍属于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反之,若在出生时父母均为外国籍(日裔二世),即使之后取得了日本国籍,在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时也不属于对象,这种情况下应申请“定住者”签证。

子女只要是日本人的子女即可成为对象。

无论是已婚日本人父母所生的婚生子女,还是未婚日本人父母所生的子女、被认知的子女,均属于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适用范围不仅限于未成年人,成年人也包括在内。

子女的出生地

无论是在海外出生,还是在日本国内出生,都没有出生地的限制。

特别养子

符合条件的是与亲生父母法律上的亲属关系终止的特别养子。特别养子是指已婚夫妇通过家庭法院的裁定,经过 6 个月的试养育期后,收养 15 岁以下子女的制度。普通养子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1-2. 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的适用对象

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在留资格“永住者配偶者等”),如名称中的“等”所示,不仅适用于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也适用于作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子女在日本出生的子女。

配偶者

正如名称中带有“配偶”二字,必须与永住者之间已经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关系或同性婚姻均不在适用范围之内。即使在外国合法成立的同性婚姻,也不能申请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对于外国人之间在海外合法成立的同性婚姻,日本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给予“特定活动”签证。

已经离婚或丧偶的情况,也不属于适用对象。

作为永住者子女在日本出生并在出生后持续居留的人

在子女出生时,如果父母一方是永住者(若父亲在子女出生前去世,则以去世时为永住者为准),该子女即可成为签证对象。

即使父母未婚,只要在出生时父母一方是永住者,也属于签证对象。

是否属于永住者子女的判断标准在于出生时。如果出生时父母一方是永住者,即使之后父母失去日本永住权,该子女仍属于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反之,如果出生时父母均为外国籍,即使后来取得了日本国籍,在申请配偶者等签证时也不属于对象。

子女只要是永住者的子女即可成为对象。

无论是已婚永住者父母所生的婚生子女,还是未婚永住者父母所生的子女、被认知的子女,均属于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适用范围不仅限于未成年人,成年人也包括在内。

子女的出生地

子女必须在日本国内出生,才符合条件。

即使是永住者的子女,如果是在海外出生的,则不属于对象(海外出生的永住者子女有可能申请“定住者”签证)。与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不同,日本国外出生的情况不被认可。

另外,如果子女出生后父母才取得永住权并成为永住者,即使该子女与父母同居并由其扶养,也不属于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的对象(但可以变更为“定住者”签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取得永住权,其配偶可以申请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这与子女的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在父母申请永住许可时,最好配偶和子女也同时一并申请,否则配偶和子女可能会持有不同的签证(在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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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偶者等签证的在留期限

配偶者等签证的在留期限,无论是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还是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都有 5 年、3 年、1 年和 6 个月四种。申请材料中可以填写期望的在留期限(预定期限),但最终结果不一定会与申请人的期望一致。

2-1. 配偶者签证的在留期限

关于配偶者签证,除了入管法上的申报义务、各类公共义务、主要生活维持者的纳税义务之外,婚姻状况与生活的稳定性等因素也会产生影响。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将进行综合审查,并据此决定在留期限。

2-2. 子女签证的在留期限

关于子女的签证,除了申请人本人(子女)之外,如果有抚养该子女的父母,还会对父母在入管法上的申报义务、各类公共义务、作为主要生活维持者的纳税义务进行审查,并据此决定在留期限。

2-3. 在留期限的授予

一般情况下,首次获批的签证多为 1 年,其后通常再续签 1 年。而在第二次更新时,如果根据婚姻与生活状况,审查官判断无需每年一次的情况确认,则会授予 3 年或 5 年的长期签证(理想的晋升步骤为 1 年 → 1 年 → 3 年(或 5 年))。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希望的在留期限并不一定会被批准。

最长的“5 年”签证,通常会在配偶者长期稳定地在日本共同生活后,于更新申请时获批。相反,最短的“6 个月”签证,则多在离婚调解中分居等特定情况下,于更新申请时被授予。“5 年”和“6 个月”的在留期限,是根据 2012 年 7 月的法律修订新增设的。

如果拥有在留期限为 3 年的配偶者等签证,就可以申请永住许可。因此,一般目标是更新并取得 3 年的配偶者等签证。

3.配偶者等签证可进行的活动

持配偶者签证(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者等”)在日本居留时,其活动不受限制。只要遵守日本法律,不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即可自由选择工作或就学。也就是说,与家族滞在签证不同,配偶者等签证没有就业限制,可以自由工作。

持有配偶者等签证的外国人,不仅可以就业,也可以像日本人一样负担家庭生活。

4.配偶者等签证的取得条件

要获得配偶者等签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下条件必须全部符合:

  • 与日本人或永住者之间存在合法身份关系
  • 若为配偶者,须与日本人有婚姻关系
  • 具备维持生活的能力

下面将对各项条件分别进行说明。

4-1. 日本人与外国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申请配偶者等签证的外国人本人,必须是前文所述身份条件所涵盖的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子女。因此,需要提交能够证明与日本人或永住者之间身份关系的文件,如户籍誊本、婚姻受理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以作为证明材料。

4-2. 配偶者的情况:必须与日本人或永住者具有婚姻关系

配偶者等签证的在留目的,是与日本人或永住者共同生活。因此,在日本境内的活动,必须符合作为该身份者应有的活动。特别是,若以配偶身份申请在留资格,前提条件就是与日本人或永住者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要求夫妻同居、相互扶助,并基于社会通念共同生活。如果缺乏真实的夫妻关系,即所谓的“假结婚”,则不会被批准配偶者等签证。

在申请在留资格时,必须提交结婚证明等文件。若为事实婚姻等情况,无法通过文件证明婚姻关系,则申请配偶者签证会非常困难。

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审查中,不仅需要证明结婚事实,还必须通过相关材料说明夫妻生活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文件引起怀疑,可能会进行家庭访问等实地调查。

尤其在以下婚姻关系情况下,需要格外注意:

未同居的情况

婚姻的实质主要以是否同居为判断依据。

如因工作等原因未同居,需要另行提交理由书等材料,详细说明未同居的具体原因。还应提交照片、邮件往来记录等,证明夫妻关系的真实性。

夫妻年龄差距较大的情况

当夫妻年龄差距较大时,婚姻实质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调查。需要提交理由书,说明从相识到结婚的经过,以及婚后生活的具体情况。

有离婚经历的情况

如果作为日本人配偶的外国人一方有离婚经历,也可能会受到严格调查。与夫妻年龄差距较大的情况相同,需要通过理由书进行说明。

同居住房过于狭小的情况

例如,如果居住在单间公寓等过于狭小的住房中,夫妻或子女的共同生活可能会被怀疑其真实性。关于居住环境,要求必须具备与同居家庭人数相匹配的空间。

4-3. 能够维持生计

是否能够维持生计,是配偶者等签证的取得条件之一。

不过,只要家庭整体能够维持生活即可,并不要求由日本籍一方或配偶一方中的哪一方承担生活费用。与家族滞在签证不同,配偶者等签证并不要求必须由日本籍配偶扶养。入管厅会通过申请人及日本籍配偶的职业、收入等证明文件(如纳税证明)进行审查。

所需收入的一般参考标准是:申请人本人及被扶养家属人数总和 × 78 万日元。也就是说,家庭成员 2 人时约为 156 万日元,3 人时约为 234 万日元。

与必须依赖扶养作为前提的家族滞在签证不同,配偶者等签证并没有扶养要求。无论年龄或职业状况如何,都可以申请并取得。例如,全职工作的外国人配偶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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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取配偶者等签证有两种方式

获取配偶者等签证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 在留资格认定
  • 在留资格变更

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5-1. 从海外接来外国籍配偶或子女的情况(在留资格认定)

在留资格认定,是指为尚未持有日本在留资格的人新申请并取得在留资格。主要适用于居住在海外的外国籍配偶或子女被接到日本来的情况。

5-2. 将已在日本居留的配偶或子女的在留资格变更为配偶者等签证的情况(在留资格变更)

在留资格变更,是指已经在日本持有某种在留资格并居住的人,申请取得与现有资格不同的新在留资格。例如,与持有留学签证或工作签证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结婚的情况。

配偶者等签证没有就业限制,因此有时会更方便工作。此外,在未来申请永住或归化时,其条件门槛也会降低,这是配偶者等签证的一大特点。

6.配偶者等签证的申请材料

申请配偶者等签证所需的材料,会因申请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下面将分为“在留资格认定”和“在留资格变更”两种情况,分别介绍所需材料。

6-1. 从海外接来外国籍配偶的情况(在留资格认定)

在留资格认定需要附上必要的文件进行申请。

以下将分别说明“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和“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的情况

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 照片
  • 配偶者(日本人)的户籍誊本
  • 申请人所在国签发的结婚证明
  • 能证明在日本生活费用的文件
  • 配偶者(日本人)的身元保证书、住民票
  • 问题书
  • 能确认夫妻之间交流的资料
  • 回邮信封

下面分别介绍这些材料。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需要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上完整填写所有必要事项并提交。申请书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法务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照片

需要一张贴在上述申请书上的照片。尺寸为纵向 40mm、横向 30mm,必须正面、无帽、背景无图案,并确保脸部位于中央。

配偶者(永住者)及申请人所在国签发的结婚证明 / 户籍誊本

需要提交配偶者(永住者)以及签证申请人所在国签发的结婚证明。在像韩国这样设有户籍制度的国家,可以用记载有结婚事项的户籍誊本代替。若已向日本政府机关提交过结婚申请,还需一并提交婚姻受理证明书。

在日本的生活费用证明文件

需要提交能够证明签证申请人在日本生活费用的文件。比如,如果由申请人的配偶负担生活费用,则需提交配偶最近 1 年的居民税课税证明书和纳税证明书。若难以提交课税证明等文件,也可以用银行存折复印件来替代。

配偶者(永住者)的身元保证书与住民票

需要提交由配偶者(永住者)填写的签证申请人身元保证书。同时,还需提交配偶者的住民票(须记载全体家庭成员)。

问答书

需要回答有关结婚经过以及双方语言理解情况的问题。问答书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法务省|问答书(认定・变更用)

可确认夫妻交流的资料

需要提交夫妻的合影照片等资料。也可以提供 SNS、通话记录等交流凭证。

回邮信封

在签证获批的情况下,将通过邮寄方式通知。需要提交一份贴好邮票的回邮信封,并在上面写明邮政编码、地址和收件人姓名。

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永住者的配偶者等」

6-2. 将已在日本居留的配偶的在留资格变更为配偶者等签证的情况(在留资格变更)

从当前签证变更为配偶者等签证时,需要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以下将分别说明“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和“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的情况。

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 照片
  • 配偶者(日本人)的户籍誊本
  • 申请人所在国签发的结婚证明
  • 能证明在日本生活费用的文件
  • 配偶者(日本人)的身元保证书、住民票
  • 护照、在留卡(需出示原件)

下面分别介绍这些材料。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需要在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必要事项并提交。申请书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法务省|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照片

需要一张贴在上述申请书上的照片。照片的要求与在留资格认定时相同。此外,还需提交夫妻的合影照片或交流记录。

配偶者(日本人)的户籍誊本

申请签证者的配偶(日本人)的户籍誊本是必需的。若其中没有记载婚姻关系,还需提交婚姻受理证明书。

申请者所在国家签发的结婚证明书

需要提交签证申请者所在国家的结婚证明书。若有户籍,也可以提交记载有婚姻关系的户籍誊本。

在日本的滞留费用证明文件

需要提交能够证明签证申请者在日本滞留费用的文件。文件要求与在留资格认定的情况相同

配偶者(日本人)的身元保证书・住民票

需要提交由配偶者(日本人)提供的身元保证书和住民票。文件要求与在留资格认定的情况相同。

护照、在留卡(原件出示)

需要出示签证申请者的护照和在留卡原件。即使不是申请者本人提交申请材料,也必须出示原件。

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者等」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 照片
  • 由配偶者(永住者)及申请人所在国家签发的结婚证明书或户籍誊本
  • 能够证明在日本滞留费用的文件
  • 配偶者(日本人)的身元保证书和住民票
  • 护照、在留卡(原件出示)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文件。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请在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上填写必要事项后提交。申请书可从以下链接下载。

法务省|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照片

需要提交一张贴附在上述申请书上的照片。照片要求与在留资格认定时相同。另外,还需提交夫妻的合影照片或交流记录。

由配偶者(永住者)及申请人所在国家签发的结婚证明书或户籍誊本

需要提交配偶者(永住者)以及签证申请人所在国家的结婚证明书。像韩国这样有户籍制度的国家,可以用记载有婚姻关系的户籍誊本代替。如果已在日本政府机关提交婚姻登记,还需提交婚姻受理证明书。

在日本的滞留费用证明文件

需要提交能够证明签证申请者在日本滞留费用的文件。文件要求与在留资格认定时相同。

配偶者(永住者)的身元保证书・住民票

需要提交由配偶者(永住者)提供的身元保证书和住民票。文件要求与在留资格认定时相同。

护照、在留卡(原件出示)

需要出示签证申请者的护照和在留卡原件。即使不是申请者本人提交申请材料,也必须出示原件。

参考: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永住者的配偶者等」

7.配偶者等签证的申请流程

配偶者等签证的申请流程,在从海外邀请外国籍配偶等的“在留资格认定”情况下,和在日本居住的外国籍配偶等申请“在留资格变更”的情况下,其手续流程是不同的。

7-1. 从海外邀请外国籍配偶等的情况

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发。

收集申请材料

请准备齐全所有申请材料。如果在提交时发现材料有缺漏,签证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提交至入国管理局

将材料提交至入国管理局。出发前请确认最近的入国管理局的办公时间。

接受审查

审查期间约为1〜3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材料不足,可能会被要求补充提交文件。

审查结果通知

申请的批准或不批准通知会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如若不批准,应联系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确认原因,并收集信息以备下次重新申请。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寄送

获准后,将签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将该证明书邮寄给在海外的配偶。

在海外当地的日本大使馆申请签证

外国籍配偶需携带该证明书,在当地的日本大使馆申请签证。

入境日本

完成上述手续后,配偶即可入境日本。

7-2. 将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的签证变更为配偶者等签证的情况

当希望将居住在日本的外国籍配偶的在留资格变更为“日本人配偶者等”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收集申请材料

请准备齐全所有申请材料。如果在提交时发现材料有缺漏,签证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提交至入国管理局

携带必要材料,前往管辖已结婚并共同居住地区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进行申请。提交地点根据居住地不同,可能是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

接受审查

通常审查需要约1至3个月。在此期间,如有需要,可能会被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因此及时应对非常重要。

审查结果通知

审查结果将通过邮寄方式通知。如果获准,在留卡将更新为新的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者等”,首次通常会被授予“1年”的在留期限。申请人需携带必要文件前往入国管理局领取变更后的在留卡。

8.配偶者等签证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这里汇总了在申请配偶者等签证时需要注意的要点,请务必提前确认。

8-1. 除必要材料外另行准备并提交申请理由书

在配偶者等签证的申请中,申请理由书及其附带的证明资料,是审查时极其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为配偶获取签证所提交的理由书中,需要详细描述夫妻从相识到结婚的整个过程。入国管理局将依据这些信息,严格审查签证发放是否合理。

因此,申请理由书不仅仅是单纯的事实罗列,而应作为证明夫妻关系真实存在的有力资料。在此应准备多种能够证明夫妻共同生活与感情纽带的证据。这些证据会对签证的批准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在撰写申请理由书时必须格外谨慎。

8-2. 所有提交材料必须是在3个月以内签发的

仅能提交在3个月以内签发的材料。但附在申请书上的照片,只要是在6个月以内拍摄的即可。

8-3. 外文材料需附上日文翻译

提交外文材料时,必须附上日文翻译。但从法务省官网上下载的文件(如问卷等),即使是外文形式也没有问题。

8-4. 在申请签证前需先办理婚姻登记

在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时,最基本的要件是具备该身份。也就是说,申请人(外国人)与日本人必须已经先行完成结婚手续,才能进行签证申请。

8-5. 结婚时外国籍配偶无需来日本也可办理手续

日本人与外国人结婚时,并不一定要求外国籍配偶必须来日本。依据日本法律进行的结婚手续,即使外国籍配偶未居住在日本,也可以办理。换言之,外国籍配偶无需入境,日本人即可在日本国内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但是,该手续仅基于日本法律。至于婚姻是否在外国具有法律效力,则取决于该国的法律。因此,如需在外国推进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手续,则必须遵守该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特别注意。

8-6. 离婚后无法更新配偶者签证

离婚后,配偶者签证无法更新。如果在离婚协商过程中签证即将到期,应先办理更新手续,然后再进行协商。

8-7. 若申请未被批准,应询问理由

万一申请未被批准,应向入国管理局的负责人询问原因,并据此为下次申请做好准备。在了解原因的基础上,再次提出申请。

9.摘要

本文介绍了关于配偶者签证(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者等”)需要了解的事项。内容总结如下。

配偶者等签证分为“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和“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特別养子均可申请。

✓申请配偶者等签证,需要具备合法的婚姻或亲子等身份关系,并能以家庭形式维持生活。

✓获取配偶者等签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海外将配偶等召至日本(在留资格认定申请)另一种是已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将其在留资格变更为配偶者等签证(在留资格变更申请)。

✓外国籍配偶申请配偶者等签证时,需要提交结婚证明、生活费用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关系和维持生计的资料。

✓除了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外,提交一份“申请理由书”也是获得许可的重要关键。

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特别养子,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并完成申请手续,就可以取得配偶者签证。由于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较多,而且所有材料都必须是在3个月以内签发的,因此应当认真准备,有计划地推进申请手续。

如果无法凑齐办理所需材料,或觉得自行办理手续有困难,也可以考虑委托签证申请与更新的专业人士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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斎藤 竜(Ryo Saito)

代表司法书士兼行政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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